黑龙江省公安厅_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及应用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公安厅_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及应用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13 16: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编号:[2020]1872 /项目编号:GSC2020-2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_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及应用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包反无人机雷达+光电+(无线电)+台式追踪干扰一体化装备详细评审表

标准分 评分细则
实地测试 测试方法 记录结果 评分标准
测试项目

25分

雷达探测能力测试

(7分)

无人机从距离系统部署点6公里的某随机起飞点起飞,按固定高度和速度向系统部署点径向抵近飞行;无人机飞行2公里后返航,改变飞行高度和速度匀速飞行至起飞点上空后降落。 1、雷达威力(最大探测距离) 雷达威力:≥5km,得3分;

否则得0分

2、被测雷达精度;(采集三次实时数据) 距离精度≤15m,得1分;否则得0分

方位精度≤1°,得1分;否则得0分;

俯仰精度≤1°,得1分;否则得0分

3、被测雷达信息刷新时间;(采集航迹刷新密度和中断次数) 信息刷新时间≤3s,得1分;

否则得0分

光电跟踪能力测试

(4分)

无人机从距离系统部署点1公里的某随机起飞点起飞,按固定高度和速度远离系统部署点飞行至3.5公里处返航,匀速飞行至起飞点上空后降落。 4、被测光电电视摄像机跟踪距离 电视摄像机:探测距离≥3km;得2分;

否则得0分。

5、被测光电红外热像仪跟踪距离; 红外热像仪:探测距离≥1.5km,得2分;

否则得0分

台式追踪干扰能力测试

(4分)

无人机从距离系统部署点6km处某随机起飞点起飞,按任意高度和速度抵近系统部署点飞行。飞行到距离系统部署点3km处悬停,观察飞控通讯信号、图传信号、导航信号是否受到干扰。确认干扰测试结束后返航,匀速飞行至起飞点上空后降落。同时第二架无人机从系统部署点2km处起飞,飞往第一架无人机的起飞点降落。 6、打击距离 不少于3km,得2分;

否则得0分

7、黑白名单设置 须能够进行白名单设置,有效判定“黑飞”,得2分;

否则得0分

指控软件功能检测(10分) 测试雷达、光电、台式追踪干扰设备性能同时检测指控软件功能 8、被测系统等距线功能设置、数据显示 设备在电子地图上能够展示等距线,得2分;否则得0分
9、被测系统历史轨迹数据显示 系统能够将目标历史轨迹展示在地图上,得2分;否则得0分
10、被测系统多目标批次数据显示 支持接收多批次目标,并将目标展示在地图上,得2分;否则得0分
11、报警区域设置和显示 系统可设置以系统为中心不同半径的报警区,并显示在地图上,得2分;否则得0分
12、报警声音设置、提示;目标颜色设置、显示 系统对应每级报警有不同的报警声音和目标颜色变化,得2分;否则得0分
注意事项 如果被测雷达无法完成第1项实地测试(雷达威力测试),即无法发现靶机,那么实地测试部分25分全部扣除。
  •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第一包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投标要求 数量 单价

(万元)

2 单兵便携式反无人机干扰枪 参数要求(满足且不限于):

1.管控频率范围: 915—930MHz±10、1430—1444MHz±10、1550—1623MHz±10、2400—2500MHz±10、5725—5854MHz±10

2.管控信号样式:不限

3.管控距离:≥1公里;

4.供电方式:可充电式锂电池

5.主机和电池可分离式设计,适用于高寒地区;

6.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7.体积:不大于800mm×300mm×450mm

8.重量:不大于3千克

9把 2

更正日期:2020年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 址:哈尔滨市中山路145号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51-87690099-8016

更多资讯和项目情况联系:18989496092
以上资讯均来自互联网如有内容有任何侵权行为,请告知我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