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无人机侦察反制项目(一期)
青海省公安厅无人机侦察反制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标项名称: 青海省公安厅无人机侦察反制项目(一期)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6日
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
资讯来源:http://www.ccgp-qinghai.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2/ZcyAnnouncement3001/7S0lk/7m2tXEHm1nOafsw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