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中心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市民中心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为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频谱侦测、无人机跟踪等安防设备,组建市民中心行政区无人机防御系统。因市民中心行政区现有技防系统主要由海康威视设备构成,为确保系统稳定、兼容及实战应用统一便利,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3807745744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市民中心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市民中心无人机防御系统 1 1500000 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市民中心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拟采购的设备需依托已有市民中心安防平台实现,市民中心已有的视频点位,如高空鹰眼等设备,均为海康威视设备,作为辅助手段在视野范围内对无人机进行观察,该项目建设内容作为市民中心已有安防平台的一个子模块进行跳转、联动、应用,必须与原有安防平台无缝连接,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以及后续实战应用的统一便利性。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马海辉            高级工程师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赵文翼           高级工程师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
葛忠良           高级工程师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市民中心无人机反制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需依托已有安防平台实现既定功能。市民中心已有的视频点位,如高空鹰眼等设备,均为海康威视设备,作为辅助手段在视野范围内对无人机进行观察。并且,项目中的建设内容应作为市民中心已有安防平台的一个子模块进行跳转、联动、应用(根据用户实际需求来执行)。因此由海康威视开展建设可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以及后续实战应用的统一便利性。如采用其他设备,需考虑新建平台、网络互通、视频边界接入与汇聚等问题,需要重复投入建设资金和建设周期用于对接。 为确保市民中心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的功能实现,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相关工作。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张艺

联系电话:  0571-85251256

传真: /

地址:  解放东路1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87715261

传真: 87715261

地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附件信息:

更多资讯和项目情况联系:1898949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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