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某单位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基本情况
天津某单位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货物采购
行业划分:专业设备
预算金额:33.51万元。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要求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某单位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1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3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与代理公司联系邮箱196997982@qq.com。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6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5100000 万元(人民币)
信息来源:
http://www.ccgp.gov.cn/cggg/zygg/qtgg/202301/t20230128_194029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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