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警用无人机、无人机反制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委托,对警用无人机、无人机反制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CCZCCS2018062-XN

(二)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警用无人机、无人机反制枪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0.00万元

(四)项目内容:警用无人机 2架;无人机反制枪1套。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后)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北侧283号五楼。

(三)获取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四)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北侧283号五楼。

(二)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三) 送达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一份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的请提供法人证书和身份证。

五、 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一)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北侧283号五楼。

(二)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六、 公告期限: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36号

联 系 人:谢毅清

电    话:0715-823258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北侧283号五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话/传真:0715-8180977   13329988764

邮    箱: hbcczb@qq.com

八、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相关下载

  • 采购公告.doc
  • 备案表.jpeg
  • 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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