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无人机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2021-JLXLBH-W3005

我部就反无人机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全部落实,现就技术要求公告如下,欢迎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反无人机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1-JLXLBH-W3005

三、公告时间: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日

四、项目概况:

采购反无人机系统一套。

要求达到各类黑飞无人机靠近前控制中心系统报警。飞临时可有效压制(达到压制控制以及驱离等功能)。包含白名单区分敌我无人机功能,使白名单无人机不受影响正常工作。

1.可实现对无人机数传和测控信号实时搜索、探测和报警,主要探测常见的民用无人机通信频段,包括导航信号、遥控信号,实现对常见民用无人机的探测和干扰。

2.可针对特定黑飞无人机进行管控和捕获,通过定向天线发射干扰信号,实现对黑飞无人机的迫降、返航和扰图。无线电侦测设备接收并识别到无人机信号后,向干扰设备下发干扰指令,产生900M、1.5G、2.4G、5.8G的宽带干扰信号,进行无人机通信频段的压制,使入侵无人机进行迫降或返航,实现定向选择打击

3.硬件架构设计,系统可识别我方无人机,不影响我方无人机正常作业。

4.负责指挥调度各分系统实现平台体系内各类探测、干扰系统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等功能,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各级应急平台的协同统一指挥。主要显示探测设备及设备控制部分画面;各子系统设备配置需满足整个系统顺畅运行要求,同时为便于监控,两个子系统显示终端集中放置于操作台,同时系统具有设备告警以及日志查询功能。

五、报价方资格要求和资质文件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本次采购商品生产能力或销售资质企业。

6.无恶意欠款、无理拒付、结算垫付、被冻结扣划等不良财务记录。

五、资质文件

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现场递交,采用邮寄递交的必须为顺丰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必须通过年审或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开户许可证;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投标人务必于2021年4月12日17时00分前将资质文件递交至我部、发送短信(项目名称+编号+单位+投标人联系方式)于任先生处备案,过时不再受理。届时我部将组织资质审查,对合格的商家发放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先生 任先生(纪检)

电话:13880015236 13281590963(纪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具体地址电询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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