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南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批编号为:宛财采购260-2号。采购人为南阳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YZJGK2017-135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无人机反制系统(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金额92万元

五、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5:00~18: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室(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17日   上午8:30-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   上午9:00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7年8月17日   上午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生产及销售警用器材范围);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该项目的内容,且能为采购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5、投标人应具有依据《GB 16796-2009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过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6、投标人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警用器材;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GB 16796-2009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报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1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8703778899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

 

更多资讯和项目情况联系:1898949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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