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6段)公开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年1月14日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6段)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9-政采-公开-0498);现应采购人要求继续开展此项目招标活动,前期确认参加的供应商依然有效。现对公告及公告附件中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1、公告及公告附件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3.  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名单”的要求。

2、公告及公告附件中的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方式中“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实行资格后审的通知》。”现更正为“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采购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实行资格后审的通知》”。

3、公告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提示表中2资格性审查的 “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为准)”现更正为“7.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采购人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4、公告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提示表中3符合性审查的“8、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有关违法违规记录,并在有效期限内的。”现更正为“8、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名单,并在有效期限内的”。

5、公告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提示表中3符合性审查的“9、 未提供本项目行业许可资格资质证书及其它特定条件的。”现更正为“9、 未提供本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许可资格资质证书及其它特定条件的”。

6、公告附件第二章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7. 文件构成(10)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的“⑥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为准)”现更正为“⑥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公告附件第二章中五、开标与评审的 “20.1 资格性审查。在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现更正为“20.1 资格性审查。在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采购人代表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结果打印的纸质资料形式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留存归档”。

8、公告附件第二章中五、开标与评审的 20.2符合性审查中“8、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有关违法违规记录,并在有效期限内的。9、未提供本项目行业许可资格资质证书及其它特定条件的。”现更正为“8、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名单,并在有效期限内的。9、未提供本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许可资格资质证书及其它特定条件的”。

9、公告附件第五章附注: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说明的2. 财务状况报告中“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所有者权益无变动可不提供该表);当年成立的企业、自然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现更正为“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无变动可不提供该表)及附注;当年成立的企业、自然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0、公告附件第五章一、投标人资格性证明文件中“6、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为准)。”现更正为“6、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采购人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11、公告附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目录中“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现更正为“4.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2、公告附件第七章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特此声明。

备注:

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2.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的要求:

(1)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在搜索框中填写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跳转到主体信用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2)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供应商全称点击查询,将整个页面进行截图。

3. 若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无法查询到信用信息,应当做出无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承诺。(承诺包含且不少于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日期、有无违法记录等)

现更正为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公告附件第七章

格式十三:

4.竞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的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的格式应包含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查询网站及投标企业名称、日期、有无违法记录等

现更正为

格式十三:

4.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名单。

特此声明。

截图附后:(“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的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备注:

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2.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的要求:

(1)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在搜索框中填写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跳转到主体信用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2)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供应商全称点击查询,将整个页面进行截图。

(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的格式应包含且不少于以下内容:查询网站及投标企业名称、日期、有无违法记录等。

3. 若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无法查询到信用信息,应当做出无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承诺。(承诺包含且不少于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日期、有无违法记录等)

14、 公告及公告附件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慧玲 电话:0471-4669362”,变更为“联系人:王慧玲电话:0471-5988122”。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14日

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02月19日09:30”现更正为“2020年05月06日10:00”

更多资讯和项目情况联系:1898949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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