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钢石钢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项目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G2107004)。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项目采购,详见技术要求。
  2.2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3 项目工期:7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按照技术协议要求的范围,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相应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能力。
  3.2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建设反无人机防御系统相应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钢集团石钢公司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下午17:30。报名结束后,招标人会将招标文件发至报名单位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请在报名时缴纳。
  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投标人须由银行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缴纳,必须为投标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代付。投标人在汇款时须注明招标名称、编号,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
  银行汇票或电汇收款人:
  户名: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裕华支行
  账号:13001615208050502561
  行号:1051 2106 105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报名方式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钢集团石钢公司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2投标人登录河钢集团石钢公司门户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csggs.com/招标信息/招标内容/我要报名。
  6.3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其二级栏目“推荐信息”中的“推荐招标公告”可免费查阅。
七、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要求
      7.1基本要求:

  1. 卖方为买方构建严密无人值守自动化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能够有效防护常见无人机的入侵攻击,确保厂区安全。提供的设备系统合乎石家庄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验收规范、不影响当地驻军单位的设施设备、不影响周边民用设施。合法部署,不越权不违规,合法合规。
  2. 系统建设严格按照工程的一系列基本步骤(用户需求、系统实施计划、系统测试、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合理规范工程的实施过程,并对每一阶段的成果进行及时检验。
  3. 系统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直接调用实现资源共享,卖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测试,都应按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4. 卖方提供的产品采用当前最先进的但又较为成熟的技术,保证系统的高技术性能水平。
  5. 软件系统的功能设计面向用户,简化操作,界面友好、易于维护,操作方便快捷、运行正确、稳定、高效。
  6. 系统在提交前应该经过反复测试,保证系统长期的正常运转,系统设计结构合理,运行稳定可靠。
  7. 投标人所投基于射频光纤拉远技术的无人机防御系统须具备独立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7.2反无人机系统技术性能要求:

  1.  划定目标区域,对进入该区域的无人机进行管制。对外界无人机进行飞行审批,通过后可进入, 预警系统不会进行拦截和打击,具备支持多架次,多时间段的管理和控制。
  2. 无人值守:24 小时无人值守防御能力
  3. 常态化主动防御全向干预
  4. 有效作用距离:2500m~3000m,且作用距离可调控
  5. 有效防御角度:360°,且视需可调为定向防御
  6. 工作温度: -40℃~+70℃(可调整)
  7. 供电:220V 交流,电池自供电 24 小时

      7.3供货范围及要求:

  1. 导航诱骗设备1套
  2. 综合管控平台1套
  3. 配套支架、电缆配电箱、光纤等。

      7.4整机技术要求:

  1. 满足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运行安全可靠。起动、运行和停机均平稳。
  2. 机架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所有钢结构均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的要求。

      7.5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1. 卖方负责质保期一年内免费技术升级服务。故障报修时,一般故障 12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 24 小时内解决。
  2. 卖方负责按买方需求及时发货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提供详细的装箱单及全部的技术资料,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我方无偿调换同样产品。
  3. 质保修期内,对于现场出现的一切由产品质量引起的问题和故障,买方予以免费的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品的一切费用。
  4. 卖方在项目交付时或定期根据使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方式由售后维护服务班组长、售后服务工程师采用理论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天数不少于5天。

       7.6其它

  1.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并向甲方提供设备总装图、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和培训时间不超过1周。
  2. 本技术协议一式3份,买方持2份,卖方持1份,由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监督及投诉
  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纪委电话:0311—86912037
  电子邮箱:sggsjw@163.com
  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监察部电话:0311—86913757
  电子邮箱:sggsjcb@163.com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邮编:050031
  联系人:王森、宋爽
  电话:0311-86912510、0311-86913106
  传真:0311-86913685
资讯来源:
http://portal.csggs.com/zbxxin.asp?uid=8556
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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