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我单位拟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集群目标探测仿真分统
二、项目编号:2021LGDSJZKW0804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180000.00)
四、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
五、项目概况:
对无人机集群目标的探测跟踪过程进行仿真,生成探测需要的无人机集群位置与航线数据,与虚拟探测单元结合生成探测跟踪目标数据,解算后显示数据对比结果。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响应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7日至9月15日(09:00-11:30,14:30-16:30),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响应单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在同一页上,不允许分页。授权代表必须具有在投标人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必须附在授权书后);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5)提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截图。
(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若因保密需要无法提供的,可出具具有保密资质的情况说明。投标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说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八、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接收响应文件(到达会场)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2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如有推迟另行通知,延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28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老师
电 话:0311-87992180,15132114288。
资讯来源:
http://www.weain.mil.cn/cggg/jdgg/1435150646520659969.shtml
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