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用频设备压制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用频设备压制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用频设备压制系统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
  三、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完成1个点位无人机探测和定位定向无人机反制系统安装调试,2个点位无人机侦测和全向无人机反制系统安装调试,组织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具备离线地图下载功能,配套相应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软件和使用电脑,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行,项目控制价255万元。设备明细和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公示下方下载);
  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民航提供的不影响民用飞机等装备证明。
  3.交货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4.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相关资质。
  五、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采用PDF和WORD,格式详见附件2,公示下方下载)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649610318@qq.com,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
  联系人:张先生 18579793453(采购人)
  邓先生 15579486998(采购人)
  叶先生 18579799044(监督人)
  2023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
https://www.plap.cn/index/selectArticleNewsById.do?id=F3FA1E38CE6448D787041002EB6E49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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