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水电站无人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水电站无人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已由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四川、福建
2.2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CHDTDZ118/17- WL-2301
标段名称:无人机安防系统设备及实施
招标范围:构皮滩、泸定、清水河、棉花滩水电站无人机安防系统项目无人机安防系统设备及实施
标书售价(元):500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人机安防系统设备及实施】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同类产品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4-02 08:35到2022-04-11 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04-26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2-04-26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联系人:宋悦
电话:025-51859754
电子邮件:7357501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83565881(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chenggang@chdt.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t.com.cn

资讯来源:
https://www.chdtp.com/staticPage/zhaobiaogg/2022/04/02/zhaobiaogg_2926749_15829.html
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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