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贺州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器及应用设备采购与安装(HZZC2020-G1-000267-GXJS)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有关供应商: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贺州市公安局委托,拟对贺州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器及应用设备采购与安装(HZZC2020-G1-000267-GXJS)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6月2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   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由其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近3个月(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持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事业单位出具事业单位编制证明文件,缴纳单位须为潜在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可编辑word电子文本须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11号四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774-5112566 邮箱:gxxgzx2018@163.com 附:贺州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器及应用设备采购与安装 (HZZC2020-G1-000267-GXJS)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详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0-06-24 16:08:35

2、意见递交方式: 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由其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近3个月(202

3、意见接收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4、联系人: 陈海燕   5、联系电话: 0774-5112566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6.24.docx   (J0624-2)20200629(终稿)贺州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器及应用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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