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本次对2019年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手持式单兵反制设备”参数内容变更:
(1)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投标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50分、商务部分F3:20分。
(2)对“手持式单兵反制设备”详细参数及性能指标中“商务条件”第4条作出如下修改: 干扰设备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公装财【2018】688号《公安部关于无人机侦测反制装备列装配备的意见》或公装财【2018】741号《关于反无人机挑战赛装备遴选结果的通报》或公装财【2019】556号《公安部关于推荐无人机反制装备的通知》(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商公章)。 本次补遗未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投标人注意,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并以本次补遗为准!
昆明市公安局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更多资讯和项目情况联系:18989496092
以上资讯均来自互联网如有内容有任何侵权行为,请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