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敏电厂反恐防范一级重点目标企业安防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电厂反恐防范一级重点目标企业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经集团公司备案,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伊敏电厂反恐设施存在以下问题:周界出入口控制系统不满足标准的技术规范要求,不能与相关出入口的视频图像联动,不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不能对强行破坏、非法进入行为发出报警信号;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目前不具备,安防监控中心的安全防范管理平台未集成入侵和紧急报警、电子巡查功能;电厂主要出入口无车辆阻挡装置;视频监控系统老旧,多个摄像头分辨率不符合要求,系统不能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联动,视频回放保存期限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的要求,联网信息传输、交换、控制协议、联网信息安全不符合最新标准;安防监控中心监视大屏为电视屏,现有多处损坏,不适于全天开机使用;生产区域无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站(厂)周界、站(内)主要道路、液氨贮存区和制氢站的周界及出入口、燃油区的周界及出入口,均未安装电子巡查系统;生产区域和非生产区域未进行有效隔离。
  依据《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分类分级办法》(内反恐发〔2021〕8号)和《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GA1800.2-2021),呼反恐办〔2022〕10号文件中内蒙古自治区反恐办认定伊敏电厂为治安反恐防范一级重点目标,按照《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中火电部分相关要求,结合电厂反恐设施自查存在的问题,需要对不满足反恐防范一级重点目标相关要求的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本项目基于构建智慧安防系统的方案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内容是:完成电力系统治安反恐软件平台、监控中心硬件平台、安防系统集中监控中心重新装修、视频前端系统设备、入侵及紧急报警系统设备、出入口控制系统设备、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隔离、低空防御系统设备、电子巡查系统设备、园区测速系统设备、网络传输系统设备、网络安全等设备的供货和安装施工、调试工作,最终满足反恐防范一级重点目标企业验收达标的要求。
  2.2 招标范围:
  完成电力系统治安反恐软件平台、监控中心硬件平台、安防系统集中监控中心重新装修、视频前端系统设备、入侵及紧急报警系统设备、出入口控制系统设备、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隔离、低空防御系统设备、电子巡查系统设备、园区测速系统设备、网络传输系统设备、网络安全等设备的供货和安装施工、调试工作,最终满足反恐防范一级重点目标企业验收达标要求。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
  (1)电厂周界主要出入口车辆阻挡装置安装
  在电厂两处大门出入口安装2套升降柱车辆阻挡器和升降柱控制器,实现主要出入口车辆阻挡功能。安装地点分别为:电厂北门和电厂西门。正常情况下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当遇到紧急情况时,按下按钮(具备手动和遥控功能),升降柱升起,阻挡车辆通行。
  (2)安防系统集中监控中心重新装修改造
  安防系统集中监控中心设置在伊敏电厂信息楼二楼,规划设置安防系统监控中心控制室及安防电子设备间。需要对原监控设备进行拆除,对新规划的监控中心室进行重新整体装修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地面、墙面翻新及顶棚装修、安防监控中心的消防系统、电源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的施工。
  安防控制室规格尺寸为 6600mm(长)X6300mm(宽)X3000mm(净高),用于布置安防管理终端、LED 大屏幕显示器等设备。毗邻控制室设置电子设备间,电子设备间规格尺寸 5000mm(长)X3500mm(宽) X3000mm(净高),用于布置安防系统电源机柜及网络机柜等。
  (3)电厂周界及重点防范部位入侵及紧急报警系统设备安装
  在电厂周界5公里的围墙上安装由脉冲电子围栏(红外对射)、声光报警器、警示牌等设备组成的入侵报警装置,实现入侵预警、警示、阻拦、紧急报警功能。按照每50米间距在周界5公里围墙上布置100台周界联动摄像机,实现对入侵监视、智能识别、报警联动功能。在5公里周界围墙上布置周界预警振动光纤,实现对入侵监测手段的补充和与周界摄像机的联动功能。
  在电厂重点防爆区:
  在电厂重点防爆区域氢站、氨站周界安装由脉冲电子围栏、声光报警器、警示牌等设备组成的入侵报警装置,实现入侵预警、警示、阻拦、紧急报警功能。在氢站、氨站分别安装16台和8台防爆警戒摄像机和3台热成像防爆筒机。在燃油管道放油口处,布置6台防爆监控摄像机,实现对重点防爆区域的监视和预警。
  在电厂重点防范区:
  在电厂危险品库房安装2台室内半球形摄像机,实现对危险品库房监视。在室外重点部位安装布置164台监控筒形摄像机,实现对全厂厂房出入通道进行监控管理。在生产楼、行政楼等办公楼出入口通道安装42台半球形摄像机,实现对重点通道进行监控管理。在全厂运行电梯内安装布置共16台电梯专用摄像头,实现对电梯的事实监控和回放功能。在两处大门口安装2台人脸全局摄像机,实现人脸识别、人员管控等功能。
  紧急报警系统:
  在全厂设置安装8台可视化报警盒,实现一键求助报警功能。
  (4)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隔离及人员出入口管理系统安装
  在电厂北门与西门之间的“L”型通道之间设置安装一道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隔离实体栅栏,栅栏长度1600米,高度不低于2.5米,将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进行有效隔离,满足GA1800.1-1800.6-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中防范要求。
  在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隔离实体栅栏之间设置安装5套出入口管控设备,具备车辆管控闸道和人员通道并能实现人脸识别功能,实现对出入口车辆和人员的管控;在生产楼与一期厂房10.2米连廊内设置一套出入口管控设备,实现对出入人员的管控。
  (5)在生产区域安装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在锅炉厂房顶适当位置安装2台固定式反无人机低空防御系统,且需满足GA
  1800.1-1800.6-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中的技术要求。
  (6)园区测速系统安装
  在全厂主要的交通道路上布置安装10台雷视园区测速一体机,实地对入厂车辆的交通测速管理。
  (7)电子巡查系统安装
  在全厂重点巡检部位安装巡更牌,配备30张巡更牌,通过NFC巡更打卡,支持二维码扫描查看巡更记录,同时配备10台手持视频终端。
  (8)AR鹰眼全景摄像机的安装
  根据设备全景、全局展示的特点,本次改造项目将AR鹰眼全景摄像机布置在厂内最高建筑物视野开阔的地方,规划在1、2、3期锅炉房的屋顶合适位置进行安装。可以根据实际场景需要,配置对应的视频轮巡预案,通过制定预案,可在预定的时间自动打开对应预案执行,减少操作人员频繁的视频操作,提供视频轮巡效率。同时在AR场景预案轮询时,画面中可以看到各对应标签状态,可以快速高效发现厂区高危区域安全、环保异常状况。
  (9)安防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
  为确保安防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用户将委托有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相关单位,依据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对升级改造后的安防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10)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软件平台开发与调试
  通过部署反恐平台集中显示全厂重要安防数据,包含报警信息、设备数据统计、风险区域管理及风险区域内人员、车辆统计等,便于安防中心及时掌握全厂安防动态,做好厂区动态风险管理。
  系统整合地图资源、移动巡更动态资源、视频监控固定资源、报警信息报警资源四大资源,在一张图上实现电厂的智慧安全反恐管理。通过部署反恐平台,电厂管理人员可以在一张图上实现电厂内报警事件展示、物联设备运维统计、区域内人车管控。通过在地图上可以交互查看监控点、门禁点、卡口点画面,并且资源点位自动关联报警信息,实现异常报警核实,从而实现操作人性化、智能化、业务流程闭环化,一张图实现电厂全局监控查看、应急指挥业务应用。
  (11) 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扩容
  新增购买存储节点6个,每个节点48盘位,每个盘位8TB的存储空间(共2304TB)进行扩容,并进行监控系统存储调整,满足视频监控系统存储量保存期限大于90天的要求。
  (12)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平台硬件设备安装调试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平台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等网络安全设备及机柜、UPS设备、电源屏等设备的安装、调试。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90日历日,初步定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60日内完成项目的设备供货、安装、设备及系统联合调试工作,在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设备及系统联合调试工作后,30日内完成工程整体验收工作(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安防系统建设施工业绩,且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2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名称: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联系人:程仁静
  电话:185470026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04
  电子邮件:hnzblij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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