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服务项目公告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拥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能力并拥有制造商或品牌授权;
(3)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智能化工程企业二级资质;
(4)投标人须拥有从事过相关业绩与经验并提供证明;
(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供应商近3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具有3项以上业绩。
(1)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021年8月10日12: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该采购项目使用的电子平台领购询价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采购开始时间):2021年8月10日12:00前,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询价采购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海路918号。
电子邮件:xuchunyan@sinochem.com
http://e.sinochemitc.com/cms/channel/nyuanywgg1fw/100176.htm